2019-11-05 08:56:18 人气:54 来源:新浪客户端—山东发布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农村幸福院建设和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今年年底前,省民政厅将对农村幸福院基本情况和运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应建未建、改变用途、已经拆除的农村幸福院,分类作出处理,确实无法建设和恢复的,要作出说明,对蓄意套取财政资金的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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