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03 16:21:44 人气:324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东营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费,辞职可以申请补偿吗?
可以申请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来源:东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